上海市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创建时间:  2019-04-24  朱敏慧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上海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上海市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在复试工作中,采用综合性、多样性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及“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招生名额

上海市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2019年博士招生人数为18人(含硕博连读)。

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上海市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成立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该院(系)的复试结果负责。每个复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参加复试须审查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无硕士学历的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为本校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学校人事处等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一般报名材料里有认证报告,若无必须提供)。

(二)体检

体检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定

(一)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由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弹性力学》、《流体力学》和《振动力学》任选一科考试。

2.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总分为2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面试10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100分,每位申请考生做10分钟的ppt口头报告,主要汇报个人情况以及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现场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面试全程需录音录像。

3.复试教师的培训: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

六、录取

1.复试总分为300分,按照考生最后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最终成绩低于满分的60%(18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各院(系)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复试、录取阶段,要将复试工作方案、安排、程序、录取原则等实施细则、各专业名额分配情况、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学费

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告。

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复试过程的各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2.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力学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所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力学所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十、申诉渠道

电话:021-56331458

邮箱:student_lxs@oa.shu.edu.cn

上海市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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