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力学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 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所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 复试安排
Ø 力学所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立群 副组长:周全、丁珏
成员:张俊乾、胡国辉、狄勤丰、张田忠
Ø 鼓励有在研重要科研项目、曾指导研究生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并对在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不力的导师采取减招或不招措施,确保力学所的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导师教书育人职责。
三. 复试准备工作
准备复试材料:复试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考生报考材料、复试情况表、信封、邮政EMS邮寄单、政审表、三方协议(定向学生)等。
四. 复试组织工作
1、 在复试、录取阶段,要将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进行网上公布。
2、组织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工作。
Ø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内容:应届考生核查身份证、学生证;往届考生核查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 。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Ø 资格审查通过,参加复试。
Ø 复试教师的培训: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
3、面试(英语口语、听力、专业面试)考核。
Ø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
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Ø 面试全程需要录音录像。
4、确定拟录取名单
Ø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20分以下),不予录取;
Ø 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公布复试结果
Ø 张贴公布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网上公示)。
6、发放每个复试合格考生材料
Ø 发考生调档函、政审表、邮政EMS邮寄单或信封、三方协议(定向生)、复试合格考生体检通知,提醒考生按要求填写,告知考生调档与政审自行办理。
Ø 注意收回考生填写的拟录取通知书信封,邮政EMS邮寄单。
上海市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
2017/5/3